我市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

发稿时间: 2018-01-16 16:51 阅读量: 【 字体: 特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1月11日上午,我市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会,邀请了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副主任、调研员王兆山同志作专题辅导,各县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党委副书记;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兆山副主任结合查核结果处理中部分典型案例,对填报过程中容易出错的事项作了详细直观的解读。王主任强调,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思想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两项法规,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如实规范地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切实强化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