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预算编制报告

发稿时间: 2020-05-21 11:30 阅读量: 【 字体: 特大

 

按照《湖州市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8〕77号)的规定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改革及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19〕199号)等文件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2020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8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湖州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湖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财行〔2019〕82号)、《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等文件设立的,执行期从2008年开始,主管部门为市委组织部。主要目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2年)以第一轮“南太湖精英计划”为核心,计划5年内选拔50名左右领军人才,建设50个左右优秀创新团队,截至2012年底累计引进125个领军人才及团队,完成预期目标。第二阶段(2013-2017年)以第二轮“南太湖精英计划”为核心,计划用5年时间再引进200名以上领军人才及团队,截至2017年底累计引进790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第三阶段(2018年起)以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为目标,制定出台人才强市“1+N”政策,打造3.0版“南太湖精英计划”,启动实施“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南太湖文化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工程,相关资助资金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安排原则

1、分配依据

2020年,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主要依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浙委办〔2009〕73号)、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7〕78号)、《关于深化“南太湖精英计划”加快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实施意见》(湖委办〔2013〕15号)、《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湖科协〔2010〕35号)、《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等政策文件进行分配。

2、2020年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说明

(1)人才引育方面。全年引进顶尖人才、领军人才100名以上;申报入选国家和省级引才工程20名以上;引进“南太湖精英计划”人才项目100个左右;遴选“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人才100名左右;统筹文化、教育、卫生、社工等各支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2)人才效益方面。人才作用有效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其中,“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件以上;新增为主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0项以上。

(3)人才环境方面。支持湖州科技城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等各类人才平台建设,加强特色小镇人才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人才飞地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全市人才平台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附件:湖州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预算表